迪庆:驻州人大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 推动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2-22 08:22:58   来源:迪庆州纪委监委

“当前全州正逐步迎来企业复工复产时期,纪检监察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有效防范疫情推动复产复工工作的通知》,请各监督部门特别是扶贫开发办公室立足部门职责,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好相关工作。”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在监督部门联络工作群里发布了一条新消息,各联络员依次回复“收到”。

按照省纪委、州纪委关于在有效防范疫情、推动复产复工中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能的有关工作部署,驻州人大纪检监察组主动履行职责,督促综合监督部门保障疫情防范和复产复工工作有序开展。纪检监察组向6家监督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有效防范疫情推动复产复工工作的通知》,要求立足部门职责,加强落实省委、省政府“十条措施”和州委、州政府“七条措施”。该州着力减少人员流动,强化登记报备,对州外进入人员进行再排查,准确掌握个人健康状况并形成台账,排查情况及时报纪检监察组,坚决防止疫情蔓延。

同时,纪检监察组把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强调在当前形势下,既要打好疫情阻击战,又要抓好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扶贫开发办公室开展自检自查,定期报送工作情况,并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实施监督检查,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扶贫办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强化驻村工作管理,持续深化实施“自强、诚信、感恩”和“拥护核心、心向北京”主题教育活动,动员驻村工作队员在抓好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两不误”。强化项目库建设,在“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基础上,完成州级层面审核备案,按节令先启动农业产业项目,确保2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和审批。

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持续强化疫情防范和复工复产监督执纪,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着力排查职能部门落实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切实保障有关工作有序开展。(孙玥筑)